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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监察 保证政令畅通

1998-02-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反腐败工作会议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的执行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维护政令畅通,保证党和国家重大改革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执法监察工作要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落实情况来展开,特别要加强对金融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各级监察机关要继续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农业等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情况,督促其全面推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民负担监督制约机制;继续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有形建筑市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不招标投标和层层转包的行为,以及利用工程发包和分管工程之机行贿、受贿、贪污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强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查处工作,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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